限价房比同期同地段商品房价低20%

文章来源:半岛晨报     提交时间:2006-10-26 9:36:51      浏览次数:

  根据规定,限价商品房是指政府通过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以直接定价招标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限定房屋销售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的普通商品房。

  购买限价商品房应具备3个条件,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人均使用面积水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对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1.2倍。符合这些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同时,限价商品房七成以上为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左右的中等户型,再辅助少量的其他户型,以满足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消费需要。限价商品房建设项目,政府在地价上给予扶持,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原则,根据限价商品房基准价格,确定土地出让价格。限价商品房的基准价格,原则上比同期同地段商品房评估市场价格低20%,利润率和管理费分别控制在10%和4%。

  按规定,限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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